什么保险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黄山刑事律师 2025-04-10
法律分析:
(1)婚前购买且缴费完毕的保险,由于购买行为发生在婚前,婚后无需再投入夫妻共同财产缴费,所以保单价值为个人财产,保障了购买方的婚前财产权益。
(2)因人身伤害获得的保险赔偿款,基于其与被保险人身体伤害直接关联的特定人身属性,是对被保险人身心伤害的补偿,只能归被保险人。
(3)父母为子女购买且明确仅赠与子女一方的保险,体现了财产赠与的指向性,遵循了赠与人的意愿,使保险成为子女个人财产。
(4)以死亡为给付条件且受益人为第三方的保险,保险金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给第三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提醒:在处理保险财产分割时,要注意区分保险类型和购买情况,不同情形对应不同财产属性,案情复杂建议咨询分析。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一)若想保障个人财产权益,婚前可购买并完成缴费的保险,避免婚后缴费可能带来的财产混同问题。
(二)在涉及人身伤害获得保险赔偿款时,要明确其特定人身属性,维护自身对赔偿款的所有权。
(三)父母为子女购买保险时,应通过书面等方式明确仅赠与子女一方,避免产生财产归属争议。
(四)对于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可指定非夫妻双方的第三方为受益人,确保保险金不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这明确了因人身伤害获得的保险赔偿款属于个人财产,为上述几类保险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提供了一定的法律支撑。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这几类保险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一是婚前买且缴费完的保险,保单价值是个人财产,如婚前买的终身寿险,婚后不用再缴费,权益归购买人。

二是因人身伤害获的保险赔偿款,有特定人身属性,只归被保险人,像交通事故的意外险赔偿。

三是父母给子女买的,明确只赠与子女一方的保险,是子女个人财产,如父母给女儿买的教育金保险。

四是以死亡为给付条件、受益人为第三方的保险,保险金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结论:婚前购买且缴费完毕、因人身伤害获赔、父母明确仅赠与子女一方、受益人为第三方(非夫妻双方)的保险通常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有明确界定。婚前购买且已缴费完毕的保险,其缴费行为发生在婚前,保单价值是购买方的个人财产;因人身伤害获得的保险赔偿款,因其具有特定人身属性,是对被保险人身体伤害的补偿,仅归被保险人所有;父母为子女购买且明确仅赠与子女一方的保险,遵循了赠与合同的相关规定,属于子女个人财产;以死亡为给付条件且受益人为第三方(非夫妻双方)的保险,保险金会按约定支付给第三方,自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您在保险财产归属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婚前购买且缴费完毕、因人身伤害获赔偿款、父母明确赠与一方、受益人为第三方的保险通常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买好且婚后无需缴费的保险,保单价值是个人财产,这保障了购买方婚前资产独立性;人身伤害保险赔偿款基于特定人身属性,只归被保险人,体现对受害者补偿的专属性;父母明确赠与子女一方的保险,遵循赠与人意愿;受益人为第三方的死亡给付保险,按合同约定,保险金不归夫妻。
为避免夫妻财产纠纷,一是婚前购买保险可留存缴费凭证等资料,证明财产归属;二是父母为子女买保险时,通过书面协议明确赠与一方;三是签订保险合同时,清晰约定受益人,避免后面争议。
下一篇:暂无 了

相关文章

临安区看守所地址 松江区看守所地址 宣城市律师 湖口县律师 永康律师 绍兴市上虞区刑事辩护律师 杭州市临平区资深刑事律师 杭州市富阳区资深刑事律师 杭州市刑事律师咨询 杭州市拱墅区刑事律师咨询 东阳市律师 温州瓯海离婚律师 杭州西湖房产律师 台州黄岩房产律师 仙居房产律师 缙云刑事律师 松阳律师哪个好 温州瓯海律师 温州刑事律师 泰顺刑事律师 绍兴越城刑事律师 温岭刑事律师 景宁刑事律师 宁波刑事律师 宁波江北刑事律师 慈溪律师事务所 杭州上城律师 杭州滨江律师 龙港律师 嘉兴秀洲交通事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