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保险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黄山刑事律师
2025-04-10
法律分析:
(1)婚前购买且缴费完毕的保险,由于购买行为发生在婚前,婚后无需再投入夫妻共同财产缴费,所以保单价值为个人财产,保障了购买方的婚前财产权益。
(2)因人身伤害获得的保险赔偿款,基于其与被保险人身体伤害直接关联的特定人身属性,是对被保险人身心伤害的补偿,只能归被保险人。
(3)父母为子女购买且明确仅赠与子女一方的保险,体现了财产赠与的指向性,遵循了赠与人的意愿,使保险成为子女个人财产。
(4)以死亡为给付条件且受益人为第三方的保险,保险金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给第三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提醒:在处理保险财产分割时,要注意区分保险类型和购买情况,不同情形对应不同财产属性,案情复杂建议咨询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若想保障个人财产权益,婚前可购买并完成缴费的保险,避免婚后缴费可能带来的财产混同问题。
(二)在涉及人身伤害获得保险赔偿款时,要明确其特定人身属性,维护自身对赔偿款的所有权。
(三)父母为子女购买保险时,应通过书面等方式明确仅赠与子女一方,避免产生财产归属争议。
(四)对于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可指定非夫妻双方的第三方为受益人,确保保险金不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这明确了因人身伤害获得的保险赔偿款属于个人财产,为上述几类保险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提供了一定的法律支撑。✫✫✫✫✫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这几类保险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一是婚前买且缴费完的保险,保单价值是个人财产,如婚前买的终身寿险,婚后不用再缴费,权益归购买人。
二是因人身伤害获的保险赔偿款,有特定人身属性,只归被保险人,像交通事故的意外险赔偿。
三是父母给子女买的,明确只赠与子女一方的保险,是子女个人财产,如父母给女儿买的教育金保险。
四是以死亡为给付条件、受益人为第三方的保险,保险金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婚前购买且缴费完毕、因人身伤害获赔、父母明确仅赠与子女一方、受益人为第三方(非夫妻双方)的保险通常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有明确界定。婚前购买且已缴费完毕的保险,其缴费行为发生在婚前,保单价值是购买方的个人财产;因人身伤害获得的保险赔偿款,因其具有特定人身属性,是对被保险人身体伤害的补偿,仅归被保险人所有;父母为子女购买且明确仅赠与子女一方的保险,遵循了赠与合同的相关规定,属于子女个人财产;以死亡为给付条件且受益人为第三方(非夫妻双方)的保险,保险金会按约定支付给第三方,自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您在保险财产归属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婚前购买且缴费完毕、因人身伤害获赔偿款、父母明确赠与一方、受益人为第三方的保险通常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买好且婚后无需缴费的保险,保单价值是个人财产,这保障了购买方婚前资产独立性;人身伤害保险赔偿款基于特定人身属性,只归被保险人,体现对受害者补偿的专属性;父母明确赠与子女一方的保险,遵循赠与人意愿;受益人为第三方的死亡给付保险,按合同约定,保险金不归夫妻。
为避免夫妻财产纠纷,一是婚前购买保险可留存缴费凭证等资料,证明财产归属;二是父母为子女买保险时,通过书面协议明确赠与一方;三是签订保险合同时,清晰约定受益人,避免后面争议。
(1)婚前购买且缴费完毕的保险,由于购买行为发生在婚前,婚后无需再投入夫妻共同财产缴费,所以保单价值为个人财产,保障了购买方的婚前财产权益。
(2)因人身伤害获得的保险赔偿款,基于其与被保险人身体伤害直接关联的特定人身属性,是对被保险人身心伤害的补偿,只能归被保险人。
(3)父母为子女购买且明确仅赠与子女一方的保险,体现了财产赠与的指向性,遵循了赠与人的意愿,使保险成为子女个人财产。
(4)以死亡为给付条件且受益人为第三方的保险,保险金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给第三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提醒:在处理保险财产分割时,要注意区分保险类型和购买情况,不同情形对应不同财产属性,案情复杂建议咨询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若想保障个人财产权益,婚前可购买并完成缴费的保险,避免婚后缴费可能带来的财产混同问题。
(二)在涉及人身伤害获得保险赔偿款时,要明确其特定人身属性,维护自身对赔偿款的所有权。
(三)父母为子女购买保险时,应通过书面等方式明确仅赠与子女一方,避免产生财产归属争议。
(四)对于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可指定非夫妻双方的第三方为受益人,确保保险金不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这明确了因人身伤害获得的保险赔偿款属于个人财产,为上述几类保险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提供了一定的法律支撑。✫✫✫✫✫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这几类保险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一是婚前买且缴费完的保险,保单价值是个人财产,如婚前买的终身寿险,婚后不用再缴费,权益归购买人。
二是因人身伤害获的保险赔偿款,有特定人身属性,只归被保险人,像交通事故的意外险赔偿。
三是父母给子女买的,明确只赠与子女一方的保险,是子女个人财产,如父母给女儿买的教育金保险。
四是以死亡为给付条件、受益人为第三方的保险,保险金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婚前购买且缴费完毕、因人身伤害获赔、父母明确仅赠与子女一方、受益人为第三方(非夫妻双方)的保险通常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有明确界定。婚前购买且已缴费完毕的保险,其缴费行为发生在婚前,保单价值是购买方的个人财产;因人身伤害获得的保险赔偿款,因其具有特定人身属性,是对被保险人身体伤害的补偿,仅归被保险人所有;父母为子女购买且明确仅赠与子女一方的保险,遵循了赠与合同的相关规定,属于子女个人财产;以死亡为给付条件且受益人为第三方(非夫妻双方)的保险,保险金会按约定支付给第三方,自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您在保险财产归属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婚前购买且缴费完毕、因人身伤害获赔偿款、父母明确赠与一方、受益人为第三方的保险通常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买好且婚后无需缴费的保险,保单价值是个人财产,这保障了购买方婚前资产独立性;人身伤害保险赔偿款基于特定人身属性,只归被保险人,体现对受害者补偿的专属性;父母明确赠与子女一方的保险,遵循赠与人意愿;受益人为第三方的死亡给付保险,按合同约定,保险金不归夫妻。
为避免夫妻财产纠纷,一是婚前购买保险可留存缴费凭证等资料,证明财产归属;二是父母为子女买保险时,通过书面协议明确赠与一方;三是签订保险合同时,清晰约定受益人,避免后面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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